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3619.“利百加对以撒说”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。这从“说”的含义,以及“利百加”和“以撒”的代表清楚可知:“说”是指感知;“利百加”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;“以撒”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,如前所述。由于神性良善是本质存在本身,神性真理是源于那存在的生命,主因此主要凭神性良善而为主,所以此处才说“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”。来自理性层的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从理解力部分流出的,而来自神性良善的感知是从意愿部分流出的。然而,来自理解力的感知并不属于理解力,而是属于流入它的意愿,因为理解力只是形式上的意愿,或意愿被赋予的形式。这就是与意愿结合时的理解力的性质。但在被如此结合之前,理解力似乎单独存在,意愿也似乎单独存在,尽管这只不过是外在与内在分离而已。因为当理解力从内在意愿并思考某事时,源于意愿的目的就会构成它的生命,并主导那里的思维。理解力之所以从目的接受生命,是因为一个人所关注的目的就是他的生命(1909, 3570节)。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,从代表意义上说,人从真理感知,或说人出于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;从至高意义上说,主从神性真理感知,或说主出于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。
4533.发生在来世的奇迹之一是:当天上的天使注视恶灵时,这些灵人在天使眼里的形像,完全不同于他们在彼此眼中的形像。当恶灵和魔鬼在他们自己中间,并处于自己的虚假之光(如前所述,这光如同煤火所发出的光)时,他们在自己看来以人的形式存在,并且按照他们的幻觉,也不丑陋。但当这些灵人被天上的天使注视时,这幽暗之光立刻被驱散,他们便显出完全不同的脸,每个灵人都有一张体现其特性的脸。有的像魔鬼一样黝黑;有的长有像死尸那样可怕的脸;有的几乎没有脸,取而代之的是一团头发;有的像齿栅;有的像骷髅。更令人惊愕的是,有的像怪物,骗子像蛇,大骗子像毒蛇,而其他人也长有各种不同的脸。不过,一旦天使不再注视他们,这些灵人就以他们之前在自己的幽暗之光中所拥有的形式显现。每当天使发觉他们试图离开地狱进入灵人界,企图向其他人行恶时,就会注视恶人;他们便以这种方式被发现并遣返。天使的视力之所以具有如此功效,是因为理解力的视觉和眼睛的视觉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;因此,他们的视力具有一种驱散地狱之光的敏锐性,于是,恶灵的形式和特性的真正性质就显出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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